本文來自學前教育電子報 2006-06-08
不給我,就生氣!有理講不清的番寶寶
文/陳怡伶 本刊企劃編輯
2歲半的弘弘已經相當有「想法」了喔!要吃什麼、穿什麼、玩什麼,總是說要就要,只要被爸媽拒絕,常當場就大發脾氣…
每天傍晚,弘弘都趴在保母王媽媽家窗戶,期待紅色車車出現。因為,最愛的爸爸要來接他了!
我要!我就是要!
今天,弘弘一上車就開心地大聲喊「吃炸雞,弘要吃炸雞。」爸爸跟他解釋要回家吃晚餐,弘弘更大聲起來。正專心開車的爸爸看他拗起來:「你再吵!回家打喔!」這時弘弘哭了起來…
回到家,弘弘看到媽媽大聲地哭了起來,他狠狠地瞪了爸爸一眼、又用力搥爸爸一拳。「這孩子,脾氣愈來越壞!」聽爸爸告狀,他摔坐在地上,邊哭邊踢、邊拍打地面!爸爸見狀:「再耍脾氣!我去拿藤條!」弘弘反而更使力踹腳。
**讓孩子知道「我懂你的感受」
媽媽坐到弘弘身旁,柔聲問:「你好生氣、好生氣!是不是?」弘弘啜泣著,用力點頭。媽媽繼續問:「氣爸爸不准吃炸雞嗎?」他委屈地點點頭:「嗯!」媽媽的體諒讓弘弘不再用力跺腳、搥地,慢慢調整了呼吸、剩下一點點的啜泣。
爸媽以同理心來體諒孩子當下的感受,會讓孩子覺得爸媽是站在他的角度來看事情,原先的怒氣也會稍稍舒緩,親子之間也比較能進行有效的言語溝通。
**讓他明白「為什麼不可以」
看他稍稍緩和,媽媽抱起弘弘走到廚房說:「哇!好香喔!是好吃的咖哩牛肉耶…」
媽媽又說:「媽媽特地去買肉肉回來,要煮弘弘最愛吃的咖哩耶!可是弘弘只想吃炸雞!」倔強的弘弘還是嘟著嘴。
「那我們把咖哩倒掉,去吃炸雞!?」弘弘露出一絲竊笑,他小聲地說:「不要倒啦~弘弘吃咖哩!」
媽媽笑著說:「還好弘弘喜歡吃,不然媽媽差點也要哭哭了!」被溫柔讚美過後,弘弘才露出笑容!
**發展小百科
自我中心不會體諒別人表達方式強硬
以兒童發展理論來看,1~3歲的孩子不容易站在他人角度著想。因此,爸媽不要急著對孩子的不講理而生氣!硬碰硬,不僅有傷親子關係,也可能讓孩子想用更強硬方式表達需求。
**發飆急救站
◎不要和孩子比大聲
2歲多的孩子相當地自我中心,他們想法常是「我要!我就是要!」,而且是「立刻要!馬上要」,這些立即的需求常是不合理或無法達成的。很多親子互動也因此容易形成對立場面,展開親子間的「權力角逐」。
◎傾聽孩子說話
當孩子有理講不聽,父母可以先讓自己慢下來,聽孩子說說他要的東西和理由,讓孩子感受到父母願意傾聽與接納;再轉移注意力到其他合理、並且吸引力等強的事物上,孩子的接受度會更高。
父母也別忘了向孩子表達自己的感受,如「你不吃我煮的,讓我好難過喔!」,讓孩子明白被拒絕的理由及爸媽的感受,如此,不僅可避免彼此激烈抗爭,也幫助孩子拓展同理心喔!
◎和孩子商量一下
面對孩子的頑固問題,爸媽可以用「共同商量」的方式,與他達成妥協。例如:「來,我們商量一下,早上不喝牛奶,沒關係,可是晚上就要喝一杯,才會長高長大喔!」
◎尋求另一個解決方法
一直跟孩子說不可以到廚房玩、不可以畫在牆壁上,還不如說:「我們一起到你的房間來玩」,「畫在這張圖畫紙上,拿給媽媽看。」
◎瞭解別人的感受
1~3歲的孩子無法站在他人的角度看事情,若他打人或罵人,與其罵他不乖、或是處罰他,還不如明確告訴他:「你打弟弟,弟弟會痛、會哭,他不喜歡你打他,我也不喜歡你打別人。」
**身教讓孩子區分打人與還手有差別
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研究指出:40%的父母都教孩子被打要還手,因為還手反擊是制止暴力侵害最有效的方法。而孩子呢?也都會依循父母的建議,被打就還手。可是父母也會同時教導「不可以打人,打人是絕對不被允許的」。小孩能理解嗎?他們可以分得清打人和還手不同嗎?
研究人員發現:有家庭暴力的孩子,無論是父母間的爭執扭打,或是體罰小孩,孩子長大後比較會有暴力傾向,所以身教很重要。
父母希望孩子有什麼樣的行為,和實際上孩子以為父母希望他們有什麼樣的行為,有可能是不一樣的。孩子真正認知的比父母期望的還重要,想讓孩子了解暴力絕對不被允許,自己就不可以是主動打人的一方,否則傳給孩子的訊息就是反效果,容易讓孩子把自衛還手混淆成糾眾群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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